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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布提共和國,簡稱吉布提,地處非洲東北部亞丁灣西岸,國土面積2.32萬平方公里,首都吉布提市。1977年吉布提宣告獨立,定國名為吉布提共和國。吉布提共和國獨立前一直采用法國商標法,獨立后規(guī)定自1977年6月27日起,在不違反國家主權的情況下,商標法依然有效。

在1985年11月17日,吉布提共和國最高法院還規(guī)定,1977年以前在法國注冊并受到保護的商標在吉布提同樣有必要保護。
吉布提工業(yè)產權局(ODPIC)是主管商標申請注冊的機構。吉布提暫未加入《馬德里協(xié)定》和《關于馬德里協(xié)定的議定書》。
吉布提是《WIPO公約》、保護工業(yè)品外觀設計巴黎公約、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(xié)定、TRIPS協(xié)定的締約國,可以通過國家注冊來申請和注冊商標。
申請文件
1.申請人可在吉布提工業(yè)產權局官網 查看商標申請所需材料,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:
2.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,以及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或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;
3.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/服務名稱;
4.商標圖樣;
5.委托書簽署
申請流程
1.形式審查:申請遞交后商標局對提交的申請文件、商標圖樣、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;
2.實質審查: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、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等;
3.公告: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后,申請人會被告知商標申請已接納并刊登在商標公告上;
4.注冊:經公告刊登的商標,無需異議即生效。
注意事項
商標注冊所賦予的權利有效期為10年,到期前六個月需要續(xù)展。吉布提的商標注冊是立即生效的,無異議期。